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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、依據: 本校九十九學年度學務發展計畫訂定之。 貳、目的: 一、增進學生交通安全知能。 二、培養學生自動自發遵守交通規則的良好習慣。 三、減少交通事故發生。 四、提供安全的交通環境。
參、實施對象:本校全體教職員工生。 肆、具體作法: 一、組織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 於學年度開始成立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,由校長兼主任委員 委員會每學期初召開會議,研討有關交通安全教育各項事宜。 二、規畫交通安全教育活動-- 協調教務處將交通安全教育結合於各科教學課程中,實施融 入教學,啟發學生交通安全知識。 三、配合全校性之校務會議、導師會議、教學研討會、宣導有關交 通安全教育事項,請全體教師發揮身教功能,配合實施交通安 全教育。 四、透過各項學生活動,實施交通安全教育-- 1.班會活動:擬訂班會討論題綱印發各班,每學期定期討論。 2.展示各項宣傳海報或各種交通安全育活動之作品,定時更換,以收宣傳之效。 3.經常性機會教育:由生活教育組適時對學生說明本校交通安全實施概況,交通安全應注意事項; 4.推行交通安全教育宣導,舉辦交通安全研習活動,提昇同學對交通安全之認知。 五、加強親職教育功能--配合學校定期舉辦親師座談及利用連絡信函,籲請家長配合 注意學生交通安全。 六、協調總務處強化交通安全設施— 1.規畫教職同仁汽機車停車場,規定車輛行進路線,以達「行為有序,停車有律」要求,為學生之表率。 2.校門口於同學上放學期間實交通管制等相關措施,注意學生安全,由值週人員負責管制。 七、編組學生交通糾察服務隊— 由各班推薦具服務熱心、品行端正、儀態端莊之同學組訓,每天上、放學至重 要路口,實施交通服務維護學生安全。
八、其他: ㄧ、執行交通安全計畫所需經費,均由學校相關項目支應。 二、為本計畫能確實發揮功效,得依實際狀況隨時檢討修訂改進。 伍、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公佈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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